3)第三十一章:只要吃不死,就往死里吃(求追读,求票)_我身后是整个人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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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看向那些野马,他思考了片刻,忽然道,“这游戏可以进行化学实验,现实中能做的基本上都能做,那这些马可以驯吗?”

  临城看向那些野马,将不同种的野兽驯服为己所用,也是人类独有的技巧,不过,在现代化的如今,许多人已经失去了驯兽的能力。

  “或许可以,但你们会驯吗?”

  “这游戏地图这么大,怎么可能不设一个骑乘系统。”嘿狗说,“这些马是什么品种?”

  “不懂。”

  “既然是在黑海,那就是洋马了。”嘿狗给这马种起了个名字。

  他看向远方的伏身在湖边喝水的大黑马,指着那马道,“那头是我的!”

  说着就跑下了山坡。

  李哥与临城互相对视了一眼,面色略显古怪。

  “呼~”

  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筋疲力尽的嘿狗瘫软在了草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而那头嘿狗想要的黑马,则在一侧喷着鼻息,眼神注视着嘿狗,那眼神,仿佛是在说....就这?

  “恭喜你,花了半个小时,证明了人是跑不过马的。”临城那慢悠悠的语音从他耳边传来。

  “这可是人类史上的重大发现,证明了两条腿跑不过四条腿。”李哥啧啧惊奇道,“啊狗,你让人类文明前进了一大步啊。”

  “别骂了别骂了。”

  嘿狗努力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以前的人是咋抓到这些东西的?”

  “人家可比你聪明的多的。”临城再一次的松开弓弦,箭矢贯穿了一匹野鹿,“就算你抓到了,也没办法驯服。”

  李哥小跑上前,将那鹿身上箭拔了下来,临城这次射到的是一只公鹿,他看着那鹿的鹿角,啧啧惊奇道。

  “这公鹿的角也太大了,说起来刚刚看母鹿还不觉得,这公鹿咋这么大,跟马一样大了。”

  眼前的鹿的鹿角要比一般的鹿的鹿角大很多,像是生长的树枝一样。

  “大角鹿,目前已知体型最大的鹿。古哺乳动物的一属。生活在三百万年至一万二千年前,角面宽度可以到米,电影《霍比特人:五军之战》里瑟兰迪尔骑的就是大角鹿。”姜野说,“这玩意跟恐狼一样,奇幻作品常客了。”

  “可以骑?”

  “马都不会训,还想着驯鹿呢。”临城吐槽道。

  李哥忽然想到了什么,“说起来,我认识一个人他说他自己是蒙人来着,说不定会驯马,而且还拿到了封测资格。”

  临城点了点头,他当然知道,人是他选的,不只是这个蒙人,临城还选了不少来自各行各业的人,只要人数起来了,就能正式开始他们的建设大业了。

  “哞!!!”

  这时,尖锐刺耳的声音从远方传来,在临城跟李哥的注视下,远方的森林中,隐约可见一群庞然大物在其中行走。

  临城拿起望远镜看了过去,那是一群大象,有着一对异常长的门齿,有着一个发达的额隆结构。

  临城见过很多种类的大象,但像眼前这般大的,还是第一次见。

  那是古菱齿象,有史以来最大的大象,成年古菱齿象体重可达10-14吨,跟猛犸不相上下,要知道,霸王龙的重量也不过八点八吨,重量即力量,即使是细齿巨熊面对这种巨兽也得夹着尾巴做熊。

  “还有大象啊。”嘿狗在语音系统内部传来声音,“你们说,我们要是杀一头,基地是不是就不缺肉了。”

  “如果你愿意一个人面对一整个愤怒的象群的话,我支持你去。”姜野说。

  “就这样把。”临城看着在一侧堆的一堆动物尸体道,“狩猎完还得用烟熏熏成干,不然的话还不好保存,事情多着呢,把这些尸体带回去,你们去砍一些树,我要做一个挂肉的架子,把肉架起来熏制。”

  大不了,基地第三层还有很多以前留下的物资,里面有冻了几百年的肉跟其余的食物,反正不是他吃。

  况且,上面没有保质期,那就说明没有过期,是可以吃的(认真脸)。

  只要吃不死,就往死里吃,能干活不饿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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