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耍流氓?行!来判,我看你判?!(求月票)
庭审场上的气氛凝重。
目光收回,苏白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诉讼材料。
深吸了口气。
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遇到这种情况,再让这场庭审继续下去,那么对于他们被告方来说,就是绝地逆风。
这个合法性的证据材料证明他一定要看到。
苏白继续开口争取:
“审判长,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举证条款第五十一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等相关条例。”
“检察部门对于举证应当负有相应的责任。”
“检察方对于非法证据的来源具有排除的责任,对于证据收集需要出示合法性的证明,庭审当中对于怀疑其庭审当中出现的非法证据,可以提出并选择进行排除。”
“根据对证据的规范,我方有着质疑的权利,我方要求检方出具合法的证据证明!”
“我方认为,在整场案件当中,所涉及到的诉讼流程有着重大问题。”
按照这种庭审流程走下去,这个案子,今天别想推进审理了!
两年以后,你怎么判定对方提供的是非法证据?
进行非法证据的取证,并要求法院进行确定,立案重新调查,又是长达一两年的时间。
却没想到,苏白的下一句话,直接让杜明愣在了原地。
理清大致思路,杜明在心中默念,继续开口:
“按照法律法规,鉴定报告不受地区的限制,所以被告方诉讼代理人提出来的请求,法院有权利进行驳回。”
“但是在对我方当事人进行抓捕,并移交到法院的过程当中,在这个过程中,我方认为有重大非法行为。”
“已经涉嫌进行造谣。”
杜明凝视着苏白。
证据!
很难想象会遭受到这种对待。
…
庭审中。
法槌敲响,面对苏白提出来的要求,杜明已经开始不耐烦了。
“以此,驳回被告方提出来的诉讼申请。”
面对苏白所陈述的法律内容以及强硬的态度。
啧啧.…
“既,我方请求判决犯罪嫌疑人秦宝的违法犯罪行为。”
损害安药集团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这一点是属实的。
不让安市初级法院进行判决。
“后续根据安药集团提供的财报和检方收集的证据,安药集团声誉受损,信誉受损,销售商品滞销。”
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安药集团早就弄好了,要不然的话,他也不敢这么做。
可是不走流程直接判,没有一个好的“借口”和正当理由,别说是他了,就算是院长今天来了,也不敢这么判。
那还讲什么道理?
这场庭审包括这个案件中的罪名,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对方这是已经把被告方的路给堵死了。
“我不知道审判长是以什么样的心理来拒绝我方提出来的合理的法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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