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庭审反转,乔丹的名字是不是叫“乔丹”?
审判台的席位上。
作为本次的审判长,梁有成在听完苏白的相关陈述性补充。
微微点点头。
这个案子,所针对的内容,就是双方互相答辩的焦点——
原告方当事人的名字,在国内,拥不拥有姓名权的问题。
姓名权按照法律规定是什么样的?
按照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姓名权虽不具有唯一性,但是具有标识性。
被告方一直在否认原告的姓名权,主要是来源于什么?
是来源于原告当事人是外国人。
“这一点我想是毋庸置疑的吧?”
直播间的弹幕有不少的律师都发表自己的意见,在各方面都总结的非常到位。
场外,直播庭审的观众们对于这一次合议而后进行的判定,也好奇了起来。
“现实情况是,我方当事人的名字,“乔丹”,在我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
“在这里询问被告方一个问题,被告方不认可原告方当事人享有姓名权。”
想到这里。
因为在先前的一审和二审当中,他们一方之所以胜诉。
听到苏白的声音,梁有成让苏白开始陈述相关内容。
“这一点我方认为.…应当判定我方当事人有乔丹的姓名权。”
“其中文翻译也不单单只能对应乔丹两个字。”
像这个案子.…
因为在一审和二审的过程当中,李涵请的委托律师也提到了相关的内容。
怎么说呢.…
与此同时。
想到这一点,张远和肖有志两个人不禁对视了一眼。
“请被告方陈述。”
对于这一点,如果按照法律的规定是可以进行采纳的。
“我原本还在跟董事会表示着,还要再继续打商标官司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上市情况。”
按照对于姓名权的详细解释来讲,姓名权就是具有标识性的身份认知。
“但是现在看来,完全不用担心你们法务部做的,让我非常的满意。”
大众对于原告当事人“乔丹”的认知,理解的中国姓名就是以乔丹为名。
“乔丹这两个字在媒体和公共群体的认知中是什么?”
“对于总结,原被告双方是否有异议?”
不过,评论区也有人陈述了这种类似的案例。
林海讪讪一笑,硬着头皮点了点头:“谢谢徐总夸奖。”
这个时候,他虽然心里面有一种不太妙的感觉。
用以进行牟利。
但是.…
因为.…他不懂法律,认为这次庭审,法务部门人员表现的还不错。
在他看来肯定是不能的!
冯风笑着摊了摊手:“我没什么其他意见。”
审判台席位上的梁有成,在听到苏白的相关陈述后,接着扭头看向被告方席位。
此时的林海心里面略微的有一丝不太妙的感觉。
最后被告上法庭,判定商标贩子知法犯法,并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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