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霆,帮我穿衣服,我起床出去坐一会。张悦说道。
周霆想了想还是同意张悦的要求,出去坐一会对身体不会有影响,让上午的太阳小晒一下,对皮肤还有些好处。
拿过自己的小内给张悦穿上,周霆感觉怪怪的。很快周霆便将裤子穿好,又给张悦穿T恤。
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周霆的手又碰到了那高耸饱满的地方。
颇为嗔怒的看了眼周霆,张悦并未多说什么,心里对于周霆的占便宜,越发的没有抵抗力。
给张悦穿好衣服,周霆并未让其出去,而是让她先躺一会,自己便出去做饭。待周霆端出鲫鱼汤时,张悦才瞪大眼睛看着周霆问道:你会做饭?
当然,要不你昨晚吃的啥。周霆有些无语。
我还以为是那女孩做的呢。张悦打量着周霆,啧啧赞叹道:真不错,现在会做饭的男生太少了,姐要是年轻个几岁,你来追姐,或许姐姐还能给你个机会。
我不嫌你老,你现在来追我,我给你个机会。周霆戏谑的说道。
闻言张悦脸上冒出几道黑线,红唇紧紧抿着盯住周霆,像极了一头母狮子,想要将周霆吃掉。良久,才冷冷憋出一个字:滚!
周霆也不争辩,笑了笑继续吃饭,张悦端着碗在那小口的吃着,周霆做的饭很香,张悦似乎从未吃过这样口味的饭,很喜欢的吃着。
等到两人吃过饭,周霆收拾好碗筷,便将张悦抱到院子里一个椅子上,让她晒着太阳。
刺客已经九点,太阳已经升起,光线还算充足。
周霆取出笔墨纸砚和自己练字用的木板,拿起毛笔饱蘸墨水,在木板上刷刷落笔。
六曲阑干偎碧树,杨柳风轻,展尽黄金缕。谁把钿筝移玉柱?穿帘海燕又飞去。满眼游丝兼落絮,红杏开时,一霎清明雨。浓睡觉来莺乱语,惊残好梦无寻处……
周霆这次写字很慢,每一笔落下,似乎带着深深的哀愁,又似乎有着对爱情的憧憬,那飘逸的字迹,如有灵性,赏心悦目。
张悦坐在椅子上看着周霆毛笔在木板上游走,那一笔一画虽然很慢,看起来又如此行云流水,一时间,张悦神情有些恍惚,对于这个二十出头的青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究竟是什么人,竟然教出了如此优秀的青年,一手惊人的医术,一手超绝的厨艺,这又有如此精湛的书法。这样的人,一旦被发掘,定然是一颗无限光彩的金子,被世人哄抢。
而这首诗被周霆写出来,显得意境恰到好处,如同心被触动,想要找到一份感情。
写完一首诗,张悦在一旁拍手笑道:周霆,你这字写这么漂亮,想去做书法家啊?
书法家倒不敢做,不过以后要做医生,给别人开方子,字写得丑拿不出门。而且小时候就开始写毛笔字,时间长就习惯练字。周霆笑了声,舒展一下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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