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三天,琅仁终于在黄昏时分看见了人烟。
一个沿着官道扩建的小型城市,远远看上去就像一个被竹签串起来的肉,层次不齐的楼房并排着坐落有致,最高的建筑似乎也就是几个正在搭建的施工楼房,其他的都只有七八层左右的高度。
看见这座城的瞬间,琅仁有一种回到地球的错觉。
但是楼宇间的文字并不是地球的文字,这一点又将他拉回现实。
“你有钱吗?”
琅仁低头问道。
“钱?没有...”
也对,这家伙怎么可能有钱。
琅仁看看自己身上碎成简陋极地服的衣服,原本手上的腕表也在昨天的争斗中解体破碎。
两人都身无分文。
“不管做什么赚钱,总得先有身衣服吧?”
只能随机挑一个幸运家庭偷一套衣服了。
不出半个小时,琅仁从公园的厕所里走出来,身上穿着的是一件极其宽大的短袖衬衫和休闲裤,就像一床毯子挂在了竹竿上。
衣领还时不时的从半边肩膀上滑下来。
“瘦了太多了,要是以前完全撑得住。”
琅仁左手提着被共生体组成的剑鞘包裹着的剑,右手把衣领从肩膀下拉上来。
珑音也换掉了她那身简易的标志服装,穿上一身容易活动的衣服。
因为许多年没有穿这类衣服,她总是扭动身体来缓解皮肤的不适。
两人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琅仁走两步就要拉一下衣服,还没走出一百米就已经失去了耐心。
手臂上的黑色共生体从衣服下覆盖全身,直接从里面紧紧黏住衣服,这才能够正常行动。
回头看了一眼,琅仁发现珑音站在一个路口四处张望,似乎回忆起了什么。
“这个地方我来过。”
“什么时候?”
“有一些时间了,我坐在车里,从那边...”珑音指着道路的一头,又指向另一头。
“去往那边,中途看到了这个牌子,不然我还想不起来。”
然后他指着十字路口四个角的其中一个。
幸成大酒店。
“最后到哪了?”
琅仁闻言,手有些痒。
“我想想...你要去吗?我不一定能找到,我的记性不是很好。”
珑音不好意思的低着头。
“试试看。”
顺着道路往下走,不出两公里,两人又来到一个岔路,珑月迟疑了片刻,不确定的选择了其中一个方向。
没走多远,便撤了回来,因为越过去越陌生,她知道走错了。
如此试探了许多路,几个小时便过去了。
太阳已经落山,小县城入了夜,路灯一排排亮了起来,道路上散步的的也肉眼可见的多了起来。
一名一头紫毛的年轻人从私人会所里走了出来,只觉得发泄了一番是在痛快,几天的疲惫与紧张统统一扫而光。
走过四五条街,他登上了一间不起眼的小楼。
“一股臭味,又去爽了?怎么十天前你就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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