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吩咐道:“快坐下,快坐下。”
王可凡赶紧小跑进来,坐到角落,再看经理老郑一眼,却不想老郑根本都懒得多搭理他。王可凡一阵奇怪后,又马上反应过来。
老郑接二连三地打电话催他,实际上就不是为了让他来,而是想在几个女人面前摆摆威风,他不过就是老郑耍威风的道具罢了。
王可凡心中释然,然后自嘲地微微一笑。这年头,若是没点本事,上哪里都只能当凑数的用,只可惜了那打车的钱,想必今晚上,即便自己迟到半个小时也是不打紧的吧。
这样想着,王可凡的注意力,又慢慢转移回了现实中。
此时正拿着麦克唱歌的公关组美女叫罗婉,根据小道消息,是公司老板的小情人,听说以前在一间小酒吧里唱歌。
王可凡仔细一听,果然觉得唱得不错。
罗婉唱歌很投入,唱到副歌高潮部分,都是闭着眼睛的。老郑几个人非常识趣,那会儿全都显得很安静,搞出一副专业评委的样子,直到罗婉一曲唱罢,众人才默契地同时鼓起掌来。王可凡见状,连忙跟着拍巴掌,眼珠子却盯着罗婉翘挺而不肥大的屁股,脑子转动着其他三俗的念头。
罗婉放下麦克,转过身,朝着众人妖娆一笑,道:“一个人唱,没意思呢。要不大家轮流唱好了。”
王可凡一听,恨不能夺门而逃。对于唱歌,他可是有自知之明的。不开口则已,一开口就至少得被人笑话大半年。
但却不成想,老郑今天似乎就是为了讨好罗婉来的,想都不想就回答说:“好!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唱,大家都唱!”
罗婉嫣然一笑。她只会唱歌,只有站在舞台上,才能体现出她的价值。只可惜她站在台上唱歌的日子寥寥无几,现在更只能在ktv的包厢里体现她的存在感。尤其当感觉别人唱得都不如她的时候,这种存在感更是大大地加强了。
第一个接过话筒的,自然是老郑。
老郑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平日里根本不怎么唱歌,选了半天,选出一首上世纪90年代的军旅老歌。
唱军旅歌曲,势必少不了阳刚之气,可偏偏老郑声音又偏细,再加上时不时地跑调,整首歌下来,包厢里笑声不断,唯有自认能把人唱死的王可凡安静不语。
老郑唱完,自己也害臊得不行,连忙将话筒交给身边的包谪仙。
包谪仙是创意组的业务骨干,比王可凡早一年进公司,却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公司老总很是看中他,只要老郑一升职,他就是创意组经理的不二人选。
包谪仙接过麦克,朝着坐在自己身边的丽人微微一笑,开口道:“我唱一首《黄昏》吧。”
这首歌倒是不难唱,可要唱好听了,也不容易。
音乐响起,包谪仙很快进入状态。前奏一过,他天生的男中音缓缓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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