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自然是有些不利的。
临江苑。
林瀚文站在落地窗前,俯视着淞江两岸的美景。
在决定复出的时候,林瀚文便已经做好了斗争的心理准备。
娱乐圈向来都不太平,哪怕你想偏安一隅,也很难独善其身。
正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
只要你红了,就会触碰到一些人的利益。
就有人迫切的希望搞死你!
这便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就拿这次事件来说,林瀚文做错了什么吗?
他不过是拿出了几首红歌,其中一首《单身情歌》被徐振南看上了,林瀚文不打算卖,然后便招来了对方的报复。
这简直就是现实版的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如果你自身不够强大,就连一身的才华都成了罪过。
而事情发展到这个程度,林瀚文想要置身事外是不可能的。
一味的退让也只会让对手觉得你好欺负。
经过反复斟酌,林瀚文做出了“掀桌”的决定。
既然要战,那就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一些,彻底改变当前的局面。
微博上。
林瀚文直接向流行音乐协会和康正平喊话:
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我遭到了无端的诽谤和诬陷。
我认真的反思了自己近期的所作所为,好像也没什么不妥,我的生活十分简单,除了正常参加节目录制,便是推动小鱼慈善基金会的慈善事业。
而我做的唯一可能让你们不舒服的事情大概就是有人想买歌,我没有卖。
我很疑惑,自己的作品卖还是不卖难道不是我自己说的算吗?
一名创作者连这点权利都没有吗??
关于金曲奖,入围与否,本来我是无所谓的,如果我在意名利的话,也不会退圈十年,杳无音信。
但你们的所作所为完全就是得寸进尺。
我不搭理你们,你们却要造谣、诽谤企图让我名誉扫地。
我想问问,流行音乐协会的宗旨不是推动国内流行音乐的发展吗?
什么时候变成打压异己的工具了?
把欲加之罪说的言之凿凿,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林瀚文真的是十恶不赦呢!
再说那位康正平先生,我与你素不相识,你却在社交平台对我恶意猜忌诽谤!
我知道你多半是受人指使。
但这并不是当帮凶的理由!
树欲静而风不止。
既然你们言之凿凿,志在必得。
那么,我就陪你们玩玩。
不过,林瀚文不是你们召之即来的闲人。
你们的恶意诽谤也不能没有成本。
我可以去参加《全能创作人》,但我有两个条件。
第一,我若赢了,流行音乐协会以及康正平必须公开向我致歉,发布微博顶置一个月。
第二,我若赢了,流行音乐协会需向小鱼慈善基金会捐款一亿元,康正平需向小鱼慈善基金会捐出参加《全能创作人》的全部酬劳。
我若输了,莪会向流行音乐协会捐赠一亿元作为
请收藏:https://m.bq777.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